鑒於國內社區疫情趨緩,本所自110年11月8日起調整一般接見相關防疫管控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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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調整管制措施如下:
1.一般接見之對象、次數及外界送入金錢、飲食或物品(以下簡稱外送財物)等事項,依
各該收容身分所適(準)用之法規審認、辦理。
2.符合收容於隔離專區之收容人(含新收隔離),仍維持使用通訊設備之方式辦理接見。
3.民眾親臨機關申辦接見、外送財物等洽辦事項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實聯制、
量體溫、禁止飲食及本所防疫措施。
二、110年11月7日之11月份假日接見(含送入飲食)賡續暫停辦理。
三、為避免家屬因探視收容人而大幅移動、舟車勞頓,請家屬善加利用通訊設備辦理視訊或行動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