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所112年7月6日甄選面試會議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依甄選成績高低順序:(一)正取:陳○志二、正取人員於報到簽約時,應持身分證明文件,合作金庫存摺封面影本、相片電子檔案及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治本所總務科辦理報到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