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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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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建物耐震補強工程(C106001)第二次公開招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0
  • 資料點閱次數:410
[標案案號]C106001 [標案名稱]行政大樓建物耐震補強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採購金額]4,893,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截止投標]106/08/29 17:00 [開標時間]106/08/30 10:00 [開標地點]510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 行政大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 [押標金額度]240000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510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 總務科收發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算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依內政部營建署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辦理);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第1項規定,投標廠商需為本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106年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5、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6.押標金金額:新臺幣24萬元整。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投標代理人委任書(正本)。(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 9、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一覽表(加蓋公司大小章)。 10、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加蓋公司大小章)。 1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2、承攬工程手冊(檢附1~20頁之影本,並請雙面影印)。 13、工程實績證明(不限定公家機關)。 14、法律責任切結書(負責本案各類技師之切結書可於得標後繳交。)。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請於等標期上班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林政宏免費索取(地址: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總務科,電話:04-832-1381分機226)。 2.郵遞領取:請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信封,註明收件者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106年度「行政大樓建物耐震補強工程」採購案投標文件,郵寄至「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免費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二、受理廠商檢舉之單位: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834-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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