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勿使用公務資料(例如:單位電話號碼、公務電子郵
件信箱及公用行動電話號碼)註冊任何非中央或地方政府
提供之免費服務。
(二)建議修改曾使用公務資料於其他網站或機關/單位註冊
之密碼,密碼設定應符合複雜性需求且定期更換密碼。
(三)持續宣導機關同仁對社交工程電子郵件的安全性認知,
應詳細檢視寄件來源與相關連結,勿開啟不明來源郵件
之連結或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