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詐策略奏效,彰化地檢署起訴洗錢集團8人主嫌重求8年,查扣無主金額180萬元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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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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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臺灣高等檢察署建置全國性打詐預警機制整合金融機構在人頭帳戶管制發揮成效,詐騙集團因此轉向,大舉召募面交車手處理詐欺金流。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警察局察覺車手集團漸趨猖獗,遂由在地派出所與轄內民眾建立快速信任的通報管道。本件即係因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北斗派出所於4月28日接獲線報有疑似車手出沒,隨即展開跟監埋伏行動,而於空軍一號員林巴士站查獲集團成員蔡女收取包裹,進而溯源查獲上游收水蔡男及方女,並因而查扣新臺幣(下同)224萬餘元之詐欺贓款。案經發動偵查後,將上開3 人聲請羈押獲准;檢察官隨即整合情資,指揮警方擴大清查被害人,歷經3個月追查又查獲其他5名車手同夥(其中2人業經他署收押,1人在監執行)。檢察官為使本案5名被害人迅速受償遭騙款項,於起訴移審前,將得以確認金流之贓款近40 萬元處分發還被害人,其餘犯罪所得及查無被害人之「無主查扣金額」尚餘180餘萬元,則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洗錢防制法第25 條第2項及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第48條第2項關於不法利得擴大沒收之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沒收,徹底剝奪犯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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