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民眾進入「民意信箱」寫入陳情資料
總務科文牘人員負責「民意信箱」將陳情資料轉入
本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
於本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依陳情資料內容分文給
承辦單位
各科室收發再分文給相關承辦人員後,由承辦人員發函或以電子郵件通知陳情人(副本)
或轉寄給相關承辦機關(收件者)辦理
**收件後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
信,辦理時間約3-5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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