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回首頁

:::

民意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8
  • 資料點閱次數:7419

民意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1

 

民眾進入「民意信箱」寫入陳情資料

1
2

總務科文牘人員負責「民意信箱」將陳情資料轉入

本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


2
3

於本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依陳情資料內容分文給

承辦單位


3
4

各科室收發再分文給相關承辦人員後,
由承辦人員發函或以電子郵件通知陳情人(副本)

或轉寄給相關承辦機關(收件者)辦理


**收件後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

信,辦理時間約3-5個工作天**

 

點我前往民意信箱

回頁首